•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吉林省广告产业园区为
    国家广告产业园区
  • 发布时间:2025-01-03 14:20     信息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

根据《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2024年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30次局务会议审议,同意认定吉林省广告产业园区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。

该园区位于吉林省长春市,园区所在地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园区工作。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园区形成了“政府引导+管委会管理+企业投资创建+市场化运营”的模式,呈现出较高质量发展态势。园区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米,已建成一期、二期10万平米,三期18万平米建设过半,拟于2025年全部投入运营。该园区深耕广告全产业链,注重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,助推汽车、农业、冰雪等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,品牌创建成效突出,主动服务公益宣传和就业培训,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发挥积极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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